公产房拆迁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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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3-30
公产房拆迁有补偿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公房拆迁有补偿,一般按照房屋产权面积1:1进行补偿,由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由房屋所有权人兼顾对房屋使用权人进行安置或者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您好 我可以咨询下相关方面的问题吗
情况是这样,我母亲有一套公产房,但是情况比较复杂,房产证上不是我母亲的名字,但是我们居住了25年,户口,水电费的卡,包括公产房的租金都是我母亲的名字。前一段时间进行了摸底,摸底后从今年开始租金的收据人写成了之前有房产证的人把我母亲的名括号加在了后面。之前也没有这样的情况,想问问您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怕如果以后有房租有变动,我们无家可归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房产证上不是您母亲的名字,但是您的母亲已经居住在这套公产房里面25年,包括户口、水电费的卡、公产房租金等都是以您母亲的名字登记的。此外,从今年开始收据上的收款人名字也出现了变化,这种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该公产房的房产证是属于其他人的名字,您的母亲只是作为居住在这套房子里的租户,那么租金收据上的收款人名字可能发生变化是比较正常的事情。不过,如果您的母亲已经居住在这套公产房里面25年,并且一直按时支付租金,她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要求调查公产房的产权归属情况,以明确房屋的真实归属。2,如果该公产房的房产证本来就应该是属于您母亲的名字,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转移,那么您的母亲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进行产权过户。在办理产权过户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证明等,以证明您的母亲是这套公产房的真实居住者和使用者。总之,建议您的母亲可以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解决方案,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您的母亲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权利义务的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说的这个我明白了。还有就是之前的房主他这个房子现在分成了两份,举个例子之前是50平方,现在我母亲居住了25平方,另外25平方是他人,之前去办房本人家说这本来属于一家,给人家办了房本,房本面积是人家的居住面积,没有占我们的居住面积。不过之前属于一家,现在只能办一个房本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情况确实比较复杂,但是一般来说,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是房屋的合法所有者。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您母亲的名字,那么她就不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者,因此她不能单独进行出租或出售等行为。不过,如果您母亲已经居住在该房屋中超过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您母亲可以申请以习惯性居住权作为权利主张,从而获得该房屋的合法居住权。这种情况下,您母亲有权利使用该房屋,但不能单独进行出租或出售等行为。关于房产证面积和实际居住面积的问题,建议您与当地房管部门咨询,以了解具体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和建议,您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或房地产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