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的,一般要多少时间才能拿到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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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您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我们说的冷静期。
先登记 再过30后 来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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