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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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呢就是说要把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是一种政府兜底的保障方式。政策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以小户型、公寓式住房为主,实行政府指导价,解决各类新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4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措施
首先呢就是说要把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是一种政府兜底的保障方式。政策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以小户型、公寓式住房为主,实行政府指导价,解决各类新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
政策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以小户型、公寓式住房为主,实行政府指导价,解决各类新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支持房价偏高、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政府和个人以投入份额共同持有产权的方式,供应面向有一定支付能力,但又暂时无法完全依靠自己购买商品房的城市户籍无房家庭为主,逐步扩大到非户籍常住人口。
我的主要问起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地问题?
嗯嗯 好的 我正在为您整理 稍等哈
在政府在《意见》中的提出符合您的问题的主要是,允许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可将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可采取出让、租赁或划拨等方式供应。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允许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县城规划商住用地范围内的废旧工业厂房能否合改扩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吗?
有一个相关文件 今年七月份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意见提出: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