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入广东作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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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者:须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内居住、工作或学习满3年。
1. 原则上为广东省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广东省作家协会团体会员为:广州市作协、深圳市作协、珠海市作协、汕头市作协、佛山市作协、韶关市作协、河源市作协、梅州市作协、惠州市作协、汕尾市作协、东莞市作协、中山市作协、江门市作协、阳江市作协、湛江市作协、茂名市作协、肇庆市作协、清远市作协、潮州市作协、揭阳市作协、云浮市作协,省作协公安分会、司法分会、税务作协、铁路作协、青工作协、残联分会、网络作协)
2. 为广东省直省属单位和中央驻粤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入会条件者。
(二)成果
申请者须在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或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上发表过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有独立创作且在中国大陆成书出版的文学作品,成绩突出。
1. 主要从事文学创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08
如何加入广东作家协会
(一)申请者:须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内居住、工作或学习满3年。
1. 原则上为广东省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广东省作家协会团体会员为:广州市作协、深圳市作协、珠海市作协、汕头市作协、佛山市作协、韶关市作协、河源市作协、梅州市作协、惠州市作协、汕尾市作协、东莞市作协、中山市作协、江门市作协、阳江市作协、湛江市作协、茂名市作协、肇庆市作协、清远市作协、潮州市作协、揭阳市作协、云浮市作协,省作协公安分会、司法分会、税务作协、铁路作协、青工作协、残联分会、网络作协)
2. 为广东省直省属单位和中央驻粤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入会条件者。
(二)成果
申请者须在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或有影响力的文学网站上发表过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作品,有独立创作且在中国大陆成书出版的文学作品,成绩突出。
1. 主要从事文学创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
(2)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现实题材作品2篇以上,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0万字。
(3)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作品原则上不少于10万字,并成书出版独立创作的作品原则上不少于10万字。
(4)出版独立创作的作品原则上不少于2部。
(5)网络文学作品,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在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有影响力的网站上,发表均订阅量(数)3000以上原创完本文学作品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字;
- 在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有影响力的网站上,发表均订阅量(数)1000以上原创完本文学作品原则上不少于50万字,且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报纸发表文学作品原则上不少于5万字。
(6)影视、戏剧作品参照以上发表或出版条件。影视、戏剧作品公演或公映视同发表。
2、主要从事文学理论研究或文学评论的申请者,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
## 二、申报途径:
1. 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申请者由团体会员向本会推荐,并由两名省作协会员向本会直接推荐。
2. 广东省直省属单位和中央驻粤单位申请者经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向本会提出申请,并由两名省作协会员向本会直接推荐。
## 三、申报材料
### (一)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入粤、无居住证的需提供社保或社区、单位、学校证明,证实其在广东居住、工作或学习满3年。
### (二)申报作品:
1. 成书出版的本人文学创作、理论研究评论作品:提供有代表性文学专集1至2部(原件),以及中国版本图书馆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打印件(查询网址www.capub.cn)。
2. 期刊、报纸发表的本人文学创作、理论评论作品:提供在全国公开发行文学期刊或报纸上所发表的代表性作品(原件、复印件均可)不少于3篇,且不少于5万字。如非原件,提供作品发表当期刊物封面(或当日报纸版头)、目录及作品全文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