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修编后应该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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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8-05
环评修编后应该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环评修编后应该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吗 详细资料如下 相关资料:1.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10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2. 环境影响评价书由环保局审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拒不执行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 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具体来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报经法定审批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对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依法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第六十一条 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拒不执行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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