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都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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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没能力抚养孩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或者是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如果双方均同意变更小孩抚养权的,那么可以通过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让有能力抚养的一方抚养孩子。
一、协议变更抚养权需要去法院吗
抚养权变更协议书不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只要夫妻双方达成合意便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潜在诉讼过程中所需要的证据如下:
(一)关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证据。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二)关于双方的抚养能力的证据。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双方的家庭成员。
(三)关于孩子意见的证据。如果孩子已满10周岁,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大部分情况是法官会单独和孩子谈谈,做成笔录入卷。
二、孩子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如何写
孩子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是由夫妻双方身份信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种人身权利,抚养分为两种有婚生的抚养和非婚生的抚养;协议离婚是可以和对方以商量的方式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比如:因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的、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三、我可以把孩子的抚养权过给男方吗
男女双方在离婚之后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离婚之后双方或者是一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本人的情况,会发生一些变化。当一方不能够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的时候,另外一方当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那么双方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双方的约定只要不会对子女有任何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子女的利益,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双方的约定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双方签订协议之后,就应该按照协议的内容来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协议变更抚养权需要去法院吗
抚养权变更协议书不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只要夫妻双方达成合意便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潜在诉讼过程中所需要的证据如下:
(一)关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证据。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二)关于双方的抚养能力的证据。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双方的家庭成员。
(三)关于孩子意见的证据。如果孩子已满10周岁,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大部分情况是法官会单独和孩子谈谈,做成笔录入卷。
二、孩子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如何写
孩子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是由夫妻双方身份信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种人身权利,抚养分为两种有婚生的抚养和非婚生的抚养;协议离婚是可以和对方以商量的方式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比如:因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的、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三、我可以把孩子的抚养权过给男方吗
男女双方在离婚之后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离婚之后双方或者是一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本人的情况,会发生一些变化。当一方不能够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的时候,另外一方当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那么双方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双方的约定只要不会对子女有任何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子女的利益,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双方的约定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双方签订协议之后,就应该按照协议的内容来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