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中我负全责,伤者自费药我要全赔吗?保险公司赔吗?(买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三者不计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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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伤者所产生的医药费和治疗费都是全责方来承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和限额进行赔偿。根据《第三方责任险条款》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第五条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21
交通事故中我负全责,伤者自费药我要全赔吗?保险公司赔吗?(买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三者不计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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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伤者所产生的医药费和治疗费都是全责方来承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和限额进行赔偿。根据《第三方责任险条款》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第五条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拓展资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如下: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如下:第三十六条 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类医疗费用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
亲亲,您好,按照百度平台规定,是不能打电话的哦,违反了平台规定,您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我提问,我会尽力为您解答的,真的很不好意思,给您带来了不便,希望您谅解。


我买的是中国人民保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保险。驾驶无忧险,不计免赔险。保单是150万。伤者出院。我全责!保险公司说伤首的自费药要由我来全出。全理吗
亲,不合理的哦您买了全险是不需要自己赔偿。全险撞人应先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承担,不合理要求可拒绝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拓展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责任不计免赔,我也买了。为什么保险公司要把伤者的自贵药费转价给我!让我全赔!共计才一万六千元多一点!我就要赔自费药四千多元?合浬吗?可以巨赔吗
亲,交通事故中,交通法没有规定全责方一定要垫付医药费,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因驾驶员有责任,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不看责任赔,赔偿一般是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医疗费一万元额度内赔: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在死亡伤残十一万元额度内赔: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财产损失二千元额度内赔:衣物损等,超过交强险部分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分担部分向保险公司理赔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鉴定费有的保险公司赔,有的不赔。
我现在就在保险公司和保险人员谈。伤者已出院,也在这里。交通裁决书也拿过来了。保险公司人说我有一个险种没买。就是刚出的自费药险种。我在入保的时候,所有的险种全部买完了。也问了保险公司的人。现在他们翻脸不认人。让我陪对方的自费药。保险公司人合理吗?
亲,如果车辆之前就有投买保险,那么自费药,保险公司也是应该进行赔偿的,因为这仍然是处于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话,我们甚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在发生车祸之后对于当事人的赔偿,除了是治疗过程中的医保费用,包括非医保费用在内的其他费用,只要是合理的,都应该进行赔偿,除非保险公司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证明这些用药和治疗无关。
这一句你说的很经典。但是上诉需要费用啊。保险公司在赔偿的时候就是耍无赖。
亲,根据您的情况保险公司这样做是不合法的。您购买了全险,只要在保险额度内,就是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