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直系亲属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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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赠与人三代真系以内亲属、对赠与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或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受赠房产时,是不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1、营业税。免征。2、个人所得税。免征。3、契税:按国家规定3%-5%税率,一般3%,200万元×3%=6万元。和交易相同。4、印花税,不免。万分之五。5、公证费,评估价的2%。200万元×2%=4万元。
一、房产赠予什么情况下不交税
在下列情形下,房屋产权免费赠与,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免费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免费赠与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赡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继承公证的费用规定是什么?
继承公证费是按照评估价梯度执行: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房产赠予什么情况下不交税
在下列情形下,房屋产权免费赠与,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免费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免费赠与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赡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继承公证的费用规定是什么?
继承公证费是按照评估价梯度执行: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