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金来源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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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缴纳的保险费。税收方式具有强制性强、负担公平、保险项目简单明了、税收支付规范、管理简单等优点。其缺点是,税收只能通过财政资金形成后的年度预算来安排,基本目标通常是年收支平衡,因此,实际上社会保障资金是不能累计的。
2、由参保人按其工资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缴纳的保险费。以这种方式筹集的资金,由政府统筹支付,独立于财政预算制度,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贴。强制性储蓄也由雇主和雇员支付,但不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管理。政府对集资储户个人账户中的社会保障基金控制非常有限。这种筹资方式与建立在基金积累制度基础上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方式相适应。
3、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补贴。地方各级政府对被保险人给予基本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总额按地方补贴的50%安排,省财政补贴按试点地区的财政水平分等级给予试点地区。其余由市、县两级共享,具体比例由市(州)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1、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缴纳的保险费。税收方式具有强制性强、负担公平、保险项目简单明了、税收支付规范、管理简单等优点。其缺点是,税收只能通过财政资金形成后的年度预算来安排,基本目标通常是年收支平衡,因此,实际上社会保障资金是不能累计的。
2、由参保人按其工资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缴纳的保险费。以这种方式筹集的资金,由政府统筹支付,独立于财政预算制度,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贴。强制性储蓄也由雇主和雇员支付,但不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管理。政府对集资储户个人账户中的社会保障基金控制非常有限。这种筹资方式与建立在基金积累制度基础上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方式相适应。
3、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补贴。地方各级政府对被保险人给予基本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总额按地方补贴的50%安排,省财政补贴按试点地区的财政水平分等级给予试点地区。其余由市、县两级共享,具体比例由市(州)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