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保留应届生身份

济南周琦律师
2023-02-22 · 律师,周琦
济南周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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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两年内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以保留应届生身份,享受应届生待遇。保留应届生身份的条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用人单位代替缴纳社保。
保留应届生身份的方法有:
1.毕业前在学校申请“暂缓就业”,可以保留应届生身份两年。两年后档案会自动转回户口所在地。
2.符合资格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办理暂缓就业。允许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2)派遣前接收单位未正式办理接收手续的;
(3)自主创办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

公益性岗位影响应届生身份吗
签了公益性岗位的也属于应届生,但是在报告公务员考试时不能按照应届生报名,已经签了公益性岗位相当于签订了劳动合同,落实了工作岗位并以此缴纳了社保的就不算应届生。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以下情况都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都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临时合同影响应届生身份吗
劳动合同影响应届生身份。签订劳动合同后,表示已经拥有了工作,不再是学生的身份了。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签了三方协议,只能代表学生的就业意向,不能代表已经产生了用工关系,三方协议是不影响应届生的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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