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一个问题!2006年2月,某百货公司与某贸易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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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将在今年5月31日前全部履行完毕,并规定百货公司应在3月31日起不再发票,但贸易公司未能如期履行,致使双方合同冲突。由于合同冲突,百货公司有权向贸易公司追讨违约金,其标准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和《民法通则》第二百一十条之规定,管辖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地对对向协议方的违约金进行核定,并相应的对违约协议方所产生的损失赔偿承担责任。此外,当事双方还可以利用协商对此次违约行为达成和解,也可以正式提起诉讼,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便保护当事双方主体的合法权利。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5-16
合同的一个问题!2006年2月,某百货公司与某贸易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
2000年8月,某一汽车制造厂(甲方)同某一机械厂(乙方)签订一购销合同。合同规定,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汽车轮胎和钢圈100.套,每套价格为2300元,分两批交货,轮胎在9月10日之前交货,钢圈在10月10日之前交货,由乙方代办托运至甲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于9月7日将100件轮胎运至甲方,10月6日甲方又收到乙方运来的100件钢圈,打开货舱,甲方发现轮胎和钢圈不是一个型号,无法组装。甲方要求退货解除合同,而乙方则不同意,答应为甲方更换钢圈。甲方则以如更换钢圈将延期汽车出厂、将遭受损失为由拒绝乙方更换,只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于是,甲乙双方发生争议。请回答:(1)乙是否违约,分析说明。(2)甲乙双方的争议应如何解决?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将在今年5月31日前全部履行完毕,并规定百货公司应在3月31日起不再发票,但贸易公司未能如期履行,致使双方合同冲突。由于合同冲突,百货公司有权向贸易公司追讨违约金,其标准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和《民法通则》第二百一十条之规定,管辖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地对对向协议方的违约金进行核定,并相应的对违约协议方所产生的损失赔偿承担责任。此外,当事双方还可以利用协商对此次违约行为达成和解,也可以正式提起诉讼,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以便保护当事双方主体的合法权利。
所以乙方是否违约
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乙方应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交付义务,在没有约定特殊产品型号的情况下,以乙方交付的货物型号与合同约定型号不符,则乙方违约。(2)甲乙双方争议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合同权利义务之失效,给予乙方违约责任;双方可协商解决,乙方可向甲方赔偿损失;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双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显然有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需由乙方负责承担。
1997年10月5日翠华商厦函告元勋VCD厂,要求购买200台VCD,单价为每台1300元,如能满足要求,于接信后10天内电复或函复告知。元勋厂于10月10日接到此函,因当时市场VCD销售势头良好,元勋厂认为单机订购价格太低,就没有立即答复。孰料,10月17日,元勋厂突然探听到国内VCD生产大公司欲于10月20日挑起降低价格大战,单机价格马上会降至1000元左右,以扩大其市场份额。这必然会引起其他厂商的竞相降价。元勋厂于是开始做出反应,表示接受翠华商厦的要约,翠华商厦于17日下午也电告VCD厂,撤销其于5日做出的要约。双方均于18日收到对方的电报,于是就承诺是否生效发生了纠纷。请问:(1)合同法对要约的撤销是如何规定的?(2)本案双方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1)根据合同法规定,要约的撤销必须在受信人实际受知前行,即受信人对要约收到有效的及时通知,才能生效。(2)本案双方合同不成立,要约的撤销与受信人实际收到要约的及时性也有关,翠华商厦撤销要约是17日下午发出,元勋厂收到是18日;受信人实际收到要约撤销后,要约不存在了,是不能形成合同的。
2002年3月6号,A钟表百货公司和B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贸易公司向钟表百货公司提供一批电子表,单价50元一只,总价5万元。钟表百货公司担心电子表来路不明,贸易公司遂向其提供了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并出示了样品。双方约定,B公司交货后,A公司验货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2003年3月12日,B公司将货全部发到,A公司发现部分表与样品不符,提出异议。此时赶上工商大检查,该批电子表被查明为走私表,B公司提供的证件都是伪造的。请问: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本案中的合同是无效的,原因有两点:1. 签约双方之间存在完全虚假表述。由于B公司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书等证件出现伪造,证明了签约双方之间存在完全虚假表述,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本案合同无效。2.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据查明,B公司提供的电子表被查明是走私表,这一供应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贸易管制及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所以,本合同无效。从本案可以看出,企业签订合同前,应审慎核查相对方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真伪,以免因虚假信息而引起的纠纷。同时,企业应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避免与国家政策背离,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避免合同无效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