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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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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现在关于离婚方面的疑问或者诉求是什么?
现在处于冷静分居中,未提交离婚申请,有一个问题需要咨询,就是婚前有一套房产,因为对方是外地人,上的我的户,现在离婚,当时这套房子我自己出了3分之一,对方出了3分之二
如果离婚,房子在法律上是如何分配
1.请问在结婚之前的时候,这套房子首付款是谁支付的?2.房产证名字是谁的?
全款,我的名字
收到您的消息。
这种情况下,即使离婚房产所有权仍属于您个人所有。
至于对方婚后支付的房款费用根据其缴纳份额进行相应退还即可。
我不想退还3分之二,只想房子对半分,退还2分之一
当然,离婚财产分割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会按照我刚才跟您说的法定标准来分割。
只要您们双方之间协商一致进行书面签字确认,关于财产分割是可以对半分割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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