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前的工龄能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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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判刑前的工龄不能算。根据法律规定,受刑事处罚之前的工龄不计算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但之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与重新就业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能否社保视同缴费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以社保视同缴费。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二、在职人员的养老金可视为缴费年限
(1)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年限、军人服役年限、公派学习、培训、留学年限,有人事档案材料作证,可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2)临时工、自动离职、被单位开除、除名等人员不享受视同缴费年限;(3)退休前,违法犯罪的,不能享受视同缴费年限;(4)符合规定的特殊工作可享受工龄折算。
三、下岗判刑还有视同缴费年限吗
工作人员服刑以后又参加工作的,其连续工龄或缴费年限应按以下办法计算:1、被原单位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后经劳动人事部门正式批准录用为全民、大集体职工或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退休时其被开除或判刑前的工作年限归零。2、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开除或判刑前原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实际缴费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可同开除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其被开除或判刑前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第一条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受刑事处罚之前的工龄不计算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但之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与重新就业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能否社保视同缴费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以社保视同缴费。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二、在职人员的养老金可视为缴费年限
(1)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年限、军人服役年限、公派学习、培训、留学年限,有人事档案材料作证,可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2)临时工、自动离职、被单位开除、除名等人员不享受视同缴费年限;(3)退休前,违法犯罪的,不能享受视同缴费年限;(4)符合规定的特殊工作可享受工龄折算。
三、下岗判刑还有视同缴费年限吗
工作人员服刑以后又参加工作的,其连续工龄或缴费年限应按以下办法计算:1、被原单位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后经劳动人事部门正式批准录用为全民、大集体职工或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退休时其被开除或判刑前的工作年限归零。2、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开除或判刑前原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实际缴费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可同开除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其被开除或判刑前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第一条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受刑事处罚之前的工龄不计算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但之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与重新就业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