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法里的犯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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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的分类为:
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2、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
3、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4、普通的犯罪构成与加重和减轻的犯罪构成。
一、不发生事实认识错误会影响犯罪定罪吗
事实认识错误,即行为人所认识、所意欲的事实与实际情况、客观事实不一致,是指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理解。这类错误是否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如果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就要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事实情况的认识错误,则不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4人以上寻衅滋事主犯要怎样判
4人寻衅滋事的主犯,在实践中一般具有纠集他人的行为:
1、如果进行寻衅滋事在1—2次或者虽达到3次以上但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成立寻衅滋事罪的基本犯罪,最高刑罚为5年,一般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起点。确定量刑起点后,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再根据相关从轻减轻或者从重情节确定宣告刑。
2、如果进行寻衅滋事在3次以上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成立寻衅滋事罪的加重犯,最高刑罚为10年,一般在5年至7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确定量刑起点后,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再根据相关从轻减轻或者从重情节确定宣告刑。
三、怎么区分抢劫罪的既遂和未遂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和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根据刑法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两种基本形式和加重形式。因此,应分别调查既遂未遂标准,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产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规定的加重情节之一时,就已经具备了加重形式的所有要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产,都应该是犯罪既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2、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
3、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4、普通的犯罪构成与加重和减轻的犯罪构成。
一、不发生事实认识错误会影响犯罪定罪吗
事实认识错误,即行为人所认识、所意欲的事实与实际情况、客观事实不一致,是指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理解。这类错误是否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如果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就要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事实情况的认识错误,则不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4人以上寻衅滋事主犯要怎样判
4人寻衅滋事的主犯,在实践中一般具有纠集他人的行为:
1、如果进行寻衅滋事在1—2次或者虽达到3次以上但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成立寻衅滋事罪的基本犯罪,最高刑罚为5年,一般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起点。确定量刑起点后,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再根据相关从轻减轻或者从重情节确定宣告刑。
2、如果进行寻衅滋事在3次以上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成立寻衅滋事罪的加重犯,最高刑罚为10年,一般在5年至7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确定量刑起点后,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再根据相关从轻减轻或者从重情节确定宣告刑。
三、怎么区分抢劫罪的既遂和未遂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和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根据刑法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两种基本形式和加重形式。因此,应分别调查既遂未遂标准,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产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规定的加重情节之一时,就已经具备了加重形式的所有要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产,都应该是犯罪既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