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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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四)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六)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七)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社会交往降低。
(八)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流动受限;
c、断续工作;
d、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一、伤残二级的鉴定标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1、i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ii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社会交往受约束。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四)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六)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七)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社会交往降低。
(八)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流动受限;
c、断续工作;
d、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一、伤残二级的鉴定标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1、i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ii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社会交往受约束。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