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别人钱只有转账记录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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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别人钱只有转账记录一般是不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需要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一、对方欠钱不还怎么收集证据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借贷关系中,证据需要能够证明双方借贷关系存在,比如借条、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录音或视频等,知晓当事人借贷关系的证人证言等。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跟朋友要了几次欠款不还怎么办
可以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督促对方还款,其次向法院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欠款人偿还债款;欠款人不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需要提交借条或欠条等能够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证明,没有借条或欠条的话,仅仅是银行交易流水是不足以证明的,还需要其他证据或者证人证言补强。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债权人可以就法院判决书2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请问合同复印件的效力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合同以原件为准,也就是说原件具有法律效力,而复印件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仅凭复印件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除非对方认可该复印件,否则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如果复印件和原件核对一致,那么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比原件的法律效力低。除非合同签订双方在复印件上重新签字,并注明“经双方协商,该复印件经双方签字后,与原件享受同等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对方欠钱不还怎么收集证据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借贷关系中,证据需要能够证明双方借贷关系存在,比如借条、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录音或视频等,知晓当事人借贷关系的证人证言等。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跟朋友要了几次欠款不还怎么办
可以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督促对方还款,其次向法院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欠款人偿还债款;欠款人不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需要提交借条或欠条等能够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证明,没有借条或欠条的话,仅仅是银行交易流水是不足以证明的,还需要其他证据或者证人证言补强。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债权人可以就法院判决书2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请问合同复印件的效力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合同以原件为准,也就是说原件具有法律效力,而复印件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仅凭复印件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除非对方认可该复印件,否则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如果复印件和原件核对一致,那么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比原件的法律效力低。除非合同签订双方在复印件上重新签字,并注明“经双方协商,该复印件经双方签字后,与原件享受同等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