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在逃一定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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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在逃不一定有罪。刑拘在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通过网上通缉等方式追逃。刑拘在逃人员只是有犯罪的嫌疑,具体是否有罪还需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后才能确定。
一、怎样区别网上追逃和通缉
网上追捕与通缉的区别:
1、通缉是执行逮捕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捕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还包括大量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
2、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计算机网络等公共媒体发布,为公众所知。网上追捕逃犯的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较。对外保密,受众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3、网上追捕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犯罪地、办案机关逮捕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劳动教育人员逃离拘留、劳动改革、劳动教育场所。通缉对象包括逮捕未拘留、逮捕时逃跑和逮捕后逃跑的两种情况。通缉的形式是向有关地区发布通缉令。通缉令,超出其管辖范围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二、网上追逃会永远挂着吗
1、网上追逃和通缉其实没有实质区别。
2、网上追逃表现为将犯罪嫌疑人纳入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通缉主要是通过公开性,让更广大的公众知晓,从而能为司法机关提供线索或者直接由群众抓捕犯罪嫌疑人。
3、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三、网上追逃和通缉的区别是什么
网上追逃和通缉的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
2、范围不同。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3、形式不同。通缉的对象包括罪该逮捕尚未拘留、逮捕时逃跑的和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两种情况。通缉的形式是向有关地区发布通缉令。由县以上公安机关发布,超出自己管辖地区范围的通缉令,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将被通缉人捕捉归案的法律依据。
一、通缉需要的条件如下: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二、网上追逃的条件如下:
1、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追逃;
2、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综上所述,网上通缉可以成为一种高效找到罪犯的方式,因为网上通缉一般都会有报酬,并且看到的人更多了,所以覆盖范围更广,所以是一个非常值得推广的捉拿罪犯的方式,但是一般是对于刑事罪犯。人民检察院在其自侦案件的查处中,需要通缉被告人时,可在做出通缉决定后,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一、怎样区别网上追逃和通缉
网上追捕与通缉的区别:
1、通缉是执行逮捕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捕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还包括大量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
2、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计算机网络等公共媒体发布,为公众所知。网上追捕逃犯的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较。对外保密,受众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3、网上追捕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犯罪地、办案机关逮捕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劳动教育人员逃离拘留、劳动改革、劳动教育场所。通缉对象包括逮捕未拘留、逮捕时逃跑和逮捕后逃跑的两种情况。通缉的形式是向有关地区发布通缉令。通缉令,超出其管辖范围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二、网上追逃会永远挂着吗
1、网上追逃和通缉其实没有实质区别。
2、网上追逃表现为将犯罪嫌疑人纳入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通缉主要是通过公开性,让更广大的公众知晓,从而能为司法机关提供线索或者直接由群众抓捕犯罪嫌疑人。
3、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三、网上追逃和通缉的区别是什么
网上追逃和通缉的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
2、范围不同。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3、形式不同。通缉的对象包括罪该逮捕尚未拘留、逮捕时逃跑的和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两种情况。通缉的形式是向有关地区发布通缉令。由县以上公安机关发布,超出自己管辖地区范围的通缉令,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将被通缉人捕捉归案的法律依据。
一、通缉需要的条件如下: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二、网上追逃的条件如下:
1、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追逃;
2、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综上所述,网上通缉可以成为一种高效找到罪犯的方式,因为网上通缉一般都会有报酬,并且看到的人更多了,所以覆盖范围更广,所以是一个非常值得推广的捉拿罪犯的方式,但是一般是对于刑事罪犯。人民检察院在其自侦案件的查处中,需要通缉被告人时,可在做出通缉决定后,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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