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初期如何进行股权分配

姚曈
2022-12-29 · 法律顾问,离婚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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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参与企业公司股权分配的人,除了企业公司合伙人(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以外,还包括员工下属与外部顾问和投资方。所以,创业初期进行股权结构设计的时候,要考虑后期融资、人才引进及员工下属激励方面的问题,在股权分配前期,预留出部分股份。
预留出来的股份,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如下:
1)股权激励份额
股权激励是培养员工下属主人翁意识的法宝,能有效提高员工下属的工作效率。在海外资本市场,股权激励甚至是获得投资人认可的必要条件。
2)预留新合伙人份额
前期预留充足的股权份额,有利于企业公司持续吸引优秀的人才,为企业公司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保持企业公司的实力和活力。
3)预留融资稀释份额
融资是企业公司发展道路上的必要环节,每轮融资股份都会被稀释,因此,需要将这部分提前预留出来。
以上这三个部分股份预留出来后,创始合伙人再按比例分配剩余股份,预留的股份放入股权池由创始人代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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