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集体户口的利弊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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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设立集体户,前提是已经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员工如因公受伤、死亡,而公司不想承担或打算私了,员工不同意的情况下出现的劳动纠纷,员工可以通过以此为由通过法律手段维权。2、 如果员工落户公司集体户,公司不能因其他原因为员工户口迁移设卡。否则,属现违法现象。3、 如果以后不在公司工作了,离职的时候要先转出来才能离职成功。4、由于集体户口的基本条件就是员工与企业单位存在劳务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集体户口就是与单位关系凭证的一种,如果员工因公受伤或是死亡,不想要私了,但是单位却想要私了解决,甚至是不想承担责任的时候,就可以通过集体户口为凭据,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5、当员工已经落户企业的集体户时,如果公司仍然对员工的户口迁移设卡,就是不合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1、 设立集体户,前提是已经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员工如因公受伤、死亡,而公司不想承担或打算私了,员工不同意的情况下出现的劳动纠纷,员工可以通过以此为由通过法律手段维权。2、 如果员工落户公司集体户,公司不能因其他原因为员工户口迁移设卡。否则,属现违法现象。3、 如果以后不在公司工作了,离职的时候要先转出来才能离职成功。4、由于集体户口的基本条件就是员工与企业单位存在劳务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集体户口就是与单位关系凭证的一种,如果员工因公受伤或是死亡,不想要私了,但是单位却想要私了解决,甚至是不想承担责任的时候,就可以通过集体户口为凭据,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5、当员工已经落户企业的集体户时,如果公司仍然对员工的户口迁移设卡,就是不合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