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有困难反应问题找那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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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物价举报投诉:12358,消费维权投诉:12315,技术监督局质量:12365,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2333。 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供电抢修服务热线:95598,环保局监督:12369,城建服务热线:12319。 国家烟草局投诉:96300,全国纪检检察举报:1238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12318,全国法律服务热线:12348,公共卫生环境投诉:12320,偷税漏税举报热线:96102,医疗机构投诉:12320,电力投诉:12398,质量投诉:12365,安全投诉:12350。
找直接管辖你区域的政府领导组织,找媒体只能反映问题,不能帮你解决因难。
我想咨询一下,我患有强直性脊柱炎,打了格乐立生物制剂,用药期间得了肺结核,是用格乐立的副作用,我现在就想让他们公司给我赔偿,因为我用药的时候未告知用这个药会有这么严重的副作用,他们公司只愿给我2000块钱的赔偿,我该怎么维权
他们公司市场部的负责任说他的权限是2000,让我找他们公司的其它人,还打他们公司的一个坐机电话进行沟通
您这边如果认为是遭遇了医疗事故的话,是需要在治疗结束后,去找当地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他们会根据患者受损害的程度和《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但从实际角度来说,要鉴定为医疗事故的话,整体是比较麻烦的,比如像是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以及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这种的话是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都是不受理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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