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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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入市资格
在卖房之前,售房者需要先取得入市资格。售房者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上市出售申请表和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填写完毕之后,售房者将表格和资料一同交给管理部门审核,管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二、出售咨询
想要将房子卖出个好价钱,那么出售咨询是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之一,售房者可以通过亲朋好友、报纸、网络、经纪公司等相关信息渠道,了解房屋所在区域房屋的平均出售价格。此外,售房者还需了解交易流程、相关税费等信息,以免出现问题。
三、确定售价
售房者可以根据自已房屋的位置、朝向、楼层、面积等综合条件,确定房屋的出售价格,不过这个价格最好是在均价的基础上制定的,因为不合理的定价只会错失交易的机会。另外,该报价应该是销售总价,如果有需要购房者另行支付的费用,应在报价中声明。
四、发布信息
制定好出售价格之后,售房者便可以在网络或报纸上发布出售信息,但在发布的信息中最好注明是个人房源或免经纪公司代理等字样,这样才可能会有更多的购房者前来咨询。不过,如果售房者选择了经纪公司代理出售,那就不用操心信息发布的事情了。
五、协商价格
出售房子时,如果购房者看中了房子,并且有意愿出价,那就一定会有一个杀价的过程。因为房子的价钱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够计算出成本,价钱高低往往取决于消费者的认定与市场的成交行情,所以售房者可以事先预留些杀价空间,并且心平气和地与购房者协商价格。
六、订立合同
当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便可以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了。要注意的是,合同中应详细、清楚地写明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明确对于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发生纠纷后的法律解决途径。
七、产权交易
签订了买卖合同,交易双方便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属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在此过程中,交易双方还需缴纳相关的税费,缴纳完税费,并且办理完手续,购房者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卖房手续也就完结了。
订立合同及产权交易需注意以下几点:
1、签约:
下订金之后1星期左右,买方必须准备:
1)、印章
2)、身份证
3)、订金收据,和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契约,确定买卖成交,并付签约款
2、用印:(签约后7-10天)
买方必须先到户政事务所申请印鉴证明,做为买房子
契约中所用印鉴的法律效力。
此阶段卖房需要的证件:
1)、户口名簿影本3份
2)、印鉴证明3份
3)、印鉴章,和卖方在所有文件上盖上双方印鉴。
同时再付第二次款。付款后,卖方就会将印鉴、所有权状等相关证件拿出来交给买方办理过户。
3、完税(签约后30日内)
买方必须在签约后30日内,向当地的税捐稽徵处缴
交房屋买卖所需负担的税费,包括:
1)、契税
2)、印花税
在缴交房屋税费时必须查明卖方是否积欠房屋税、地价税,确定付清所有税费才能办理过户,并付第三次款。
4、过户(签约后30日内)
此阶段卖房需要的证件:
1)、买卖契约书正、副本(贴足印花税票)
2)、身份证影本
3)、增值税单
4)、契税单
5)、土地、建物所有权状,到地政事务所办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权转移以及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涂销或更名,核发新权状后,房屋所有权便转移至你的名下。
要问卖房子要注意什么重要信息的,过户无疑是个非常需要注意的。
5、付尾款(过后10至15天内)
将剩余的屋款全数付清,通常是向银行贷款来支付最后的尾款,也可由银行直接将贷款拨入卖方的帐户,并完成过户、交屋手续
注意事项:二手房买卖存在哪些风险
1、交易主体的风险。具体说就是出卖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自行卖房。比如说,夫妻双方的一方瞒着对方出售房屋;不通知房屋产权共有人就私自卖房;职工不告知单位便出售单位拥有部分产权的房屋等,这些情况都需要仔细辨别。
2、交易合同的风险。如果双方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或者合同条款签订不明确,那么其中一方的权益就容易受到损害。
3、交易手续的风险。房屋属于不动产,其交易规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4、产权过户风险。购买二手房屋要认准产权,以免房屋今后不能出手。按规定,买卖双方要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产局才会核发过户后的产权证。
在卖房之前,售房者需要先取得入市资格。售房者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上市出售申请表和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填写完毕之后,售房者将表格和资料一同交给管理部门审核,管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二、出售咨询
想要将房子卖出个好价钱,那么出售咨询是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之一,售房者可以通过亲朋好友、报纸、网络、经纪公司等相关信息渠道,了解房屋所在区域房屋的平均出售价格。此外,售房者还需了解交易流程、相关税费等信息,以免出现问题。
三、确定售价
售房者可以根据自已房屋的位置、朝向、楼层、面积等综合条件,确定房屋的出售价格,不过这个价格最好是在均价的基础上制定的,因为不合理的定价只会错失交易的机会。另外,该报价应该是销售总价,如果有需要购房者另行支付的费用,应在报价中声明。
四、发布信息
制定好出售价格之后,售房者便可以在网络或报纸上发布出售信息,但在发布的信息中最好注明是个人房源或免经纪公司代理等字样,这样才可能会有更多的购房者前来咨询。不过,如果售房者选择了经纪公司代理出售,那就不用操心信息发布的事情了。
五、协商价格
出售房子时,如果购房者看中了房子,并且有意愿出价,那就一定会有一个杀价的过程。因为房子的价钱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够计算出成本,价钱高低往往取决于消费者的认定与市场的成交行情,所以售房者可以事先预留些杀价空间,并且心平气和地与购房者协商价格。
六、订立合同
当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便可以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了。要注意的是,合同中应详细、清楚地写明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明确对于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发生纠纷后的法律解决途径。
七、产权交易
签订了买卖合同,交易双方便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属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在此过程中,交易双方还需缴纳相关的税费,缴纳完税费,并且办理完手续,购房者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卖房手续也就完结了。
订立合同及产权交易需注意以下几点:
1、签约:
下订金之后1星期左右,买方必须准备:
1)、印章
2)、身份证
3)、订金收据,和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契约,确定买卖成交,并付签约款
2、用印:(签约后7-10天)
买方必须先到户政事务所申请印鉴证明,做为买房子
契约中所用印鉴的法律效力。
此阶段卖房需要的证件:
1)、户口名簿影本3份
2)、印鉴证明3份
3)、印鉴章,和卖方在所有文件上盖上双方印鉴。
同时再付第二次款。付款后,卖方就会将印鉴、所有权状等相关证件拿出来交给买方办理过户。
3、完税(签约后30日内)
买方必须在签约后30日内,向当地的税捐稽徵处缴
交房屋买卖所需负担的税费,包括:
1)、契税
2)、印花税
在缴交房屋税费时必须查明卖方是否积欠房屋税、地价税,确定付清所有税费才能办理过户,并付第三次款。
4、过户(签约后30日内)
此阶段卖房需要的证件:
1)、买卖契约书正、副本(贴足印花税票)
2)、身份证影本
3)、增值税单
4)、契税单
5)、土地、建物所有权状,到地政事务所办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权转移以及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涂销或更名,核发新权状后,房屋所有权便转移至你的名下。
要问卖房子要注意什么重要信息的,过户无疑是个非常需要注意的。
5、付尾款(过后10至15天内)
将剩余的屋款全数付清,通常是向银行贷款来支付最后的尾款,也可由银行直接将贷款拨入卖方的帐户,并完成过户、交屋手续
注意事项:二手房买卖存在哪些风险
1、交易主体的风险。具体说就是出卖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自行卖房。比如说,夫妻双方的一方瞒着对方出售房屋;不通知房屋产权共有人就私自卖房;职工不告知单位便出售单位拥有部分产权的房屋等,这些情况都需要仔细辨别。
2、交易合同的风险。如果双方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或者合同条款签订不明确,那么其中一方的权益就容易受到损害。
3、交易手续的风险。房屋属于不动产,其交易规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4、产权过户风险。购买二手房屋要认准产权,以免房屋今后不能出手。按规定,买卖双方要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产局才会核发过户后的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