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谁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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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起草机关是全国人大法工委指导教育部指导起草,这一点是有区别的。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目的是为了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目的包括:
更好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使民办教育发展有法可依;
维护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
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有利于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民办教育促进法》,就是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增加全社会的教育投入和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性和选择性,满足人民群众受教育的需要,扩大教育规模,培养大批国家需要的各类人才,提高全体公民的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经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4年3月5日发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共八章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起草机关是全国人大法工委指导教育部指导起草,这一点是有区别的。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目的是为了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目的包括:
更好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使民办教育发展有法可依;
维护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
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有利于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民办教育促进法》,就是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增加全社会的教育投入和教育供给方式的多样性和选择性,满足人民群众受教育的需要,扩大教育规模,培养大批国家需要的各类人才,提高全体公民的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经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4年3月5日发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共八章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