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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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给予一半数额的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延伸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延伸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