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香港离婚港人在国内结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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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香港离婚是在法院进行的,而并不是像内地只要签署离婚协议直接去民政局办理,香港夫妻如需离婚须向香港家事法庭申请,经调解无效,香港法院会先出具一份暂准离婚令,暂准离婚判令在发出六个星期约一个半月之后双方还是执意离婚的话,再将暂准离婚判令转为绝对判令(即我们说的离婚证),这样双方的感情生活彻底了结,在法律角度上再也不是夫妻关系。香港离婚判决书在内地使用的场合一般主要有:在内地办理结婚,复婚,法院诉讼、房屋买卖、孩子上学、护照签证延期、设立外资公司以及申请商标专业等等。如果此文书要拿到大陆使用,办理公证认证就成为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例如:赵小姐是四川人,曾经在香港有过一段婚姻,和前夫在香港办理的结婚,后由于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在香港家事法庭办理了离婚,离婚后回到四川老家生活,现在想在老家再婚。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被告知,她的香港绝对离婚判决令无法被认可,需要在香港那边做委托公证人公证,同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转递章后,才能在内地重新登记结婚。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5-07
曾在香港离婚港人在国内结婚怎么办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香港离婚是在法院进行的,而并不是像内地只要签署离婚协议直接去民政局办理,香港夫妻如需离婚须向香港家事法庭申请,经调解无效,香港法院会先出具一份暂准离婚令,暂准离婚判令在发出六个星期约一个半月之后双方还是执意离婚的话,再将暂准离婚判令转为绝对判令(即我们说的离婚证),这样双方的感情生活彻底了结,在法律角度上再也不是夫妻关系。香港离婚判决书在内地使用的场合一般主要有:在内地办理结婚,复婚,法院诉讼、房屋买卖、孩子上学、护照签证延期、设立外资公司以及申请商标专业等等。如果此文书要拿到大陆使用,办理公证认证就成为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例如:赵小姐是四川人,曾经在香港有过一段婚姻,和前夫在香港办理的结婚,后由于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在香港家事法庭办理了离婚,离婚后回到四川老家生活,现在想在老家再婚。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被告知,她的香港绝对离婚判决令无法被认可,需要在香港那边做委托公证人公证,同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转递章后,才能在内地重新登记结婚。
在香港离婚只能通过法院判决,具体的手续办理流程如下:1、如果是当事人单方面提出离婚的,那么当事人必须填写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2、如果是双方同意的,应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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