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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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我是问一问法律咨询代老师,很高兴为您解答呢!夫妻离婚时房子的分配具体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3、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4、婚后共同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亲,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哦!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6-21
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离婚后房子分给我母亲我跟我爸,后来我妈再婚,房子还是我爸的名字没有过户,现在我妈想要将房子名字改成他一人,房子继承人写的我,我妈再婚的男人也想分一部分,我爸要求房子必须分一半给我,那这房子我也没有合法拥有的权利,我妈的对象有拥有的权利吗
亲,您好,我是问一问法律咨询代老师,很高兴为您解答呢!夫妻离婚时房子的分配具体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3、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4、婚后共同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亲,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哦!
如果当初离婚时房子说给我妈现在我爸不同意要求必须给一半给我合法吗
合法,这个房子没有过户,还是您父亲的
那离婚协议上写的就不算是吗
那离婚协议上写的要算,但协议没有执行哦
那我妈的再婚对象有对这个房子拥有一部分的权利吗
那您妈的再婚对象有对这个房子没有权利哦
即使他们婚后在承担房子的贷款是吗
即使他们婚后在承担房子的贷款也不享有所有权哦
那房子的分配是安离婚协议上的执行还是重新商讨分配呢
按离婚协议执行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