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一人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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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一人的生产安全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认。
一、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肠筏斑禾职鼓办态暴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方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规定中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煤矿重大事故判定标准
煤矿重大事故的标准是一次造成死亡人数达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人数达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我国法律根据伤亡人数以及财产损失的数额,对生产安全事故等级进行划分。按其伤亡人数及财产损失数额从少到多,可划分为:1一般事故;2、较大事故;3、重大事故;4、特别重大事故。
三、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
第一,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比如,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就属于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第二,如果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比如,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就属于情节特别恶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一、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肠筏斑禾职鼓办态暴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方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规定中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煤矿重大事故判定标准
煤矿重大事故的标准是一次造成死亡人数达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人数达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我国法律根据伤亡人数以及财产损失的数额,对生产安全事故等级进行划分。按其伤亡人数及财产损失数额从少到多,可划分为:1一般事故;2、较大事故;3、重大事故;4、特别重大事故。
三、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
第一,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比如,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或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就属于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第二,如果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比如,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就属于情节特别恶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