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请问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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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亲,劳动能力鉴定只是进行了停工留薪期确认,没鉴定伤残等级,是因为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一、工伤职工伤情没稳定,还不适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二、不构成伤残等级。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30
你好 请问在吗
工伤初次鉴定结论书 下来了 为什么没有伤残等级呢 只有停工留薪期24个月 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亲,劳动能力鉴定只是进行了停工留薪期确认,没鉴定伤残等级,是因为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一、工伤职工伤情没稳定,还不适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二、不构成伤残等级。
社保局说两年以后评残 为什么要等这么久呢
亲,具体属于那种情况,建议仔细阅读鉴定书,接下来可以咨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哦。
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找用人单位索要赔偿呢
亲,不需要等那么久哦。人社局的工伤鉴定时间为两个月。
亲,工伤的话,您们是可以找用人单位索要赔偿的哦。
伤情严重 停工留薪期都2年了 工伤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哪些赔偿呢
亲,工伤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我们确认属于工伤 鉴定结论是 停工留薪期24个月 目前用人单位只支付24个月工资吗 那医疗费 护理费这块有谁支付啊?
法律分析:(一)医疗费、康复费。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未做统一规定。(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未做统一规定。(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亲, 目前用人单位只支付24个月工资,医疗费、护理费这块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哦。
评残以后 根据鉴定才可以进行下一步吗
亲,是的哦。
亲,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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