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驾驶证扣分去哪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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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驾驶证扣分的查询,可以到交警大队终端查询、服务网站查询、电话查询、短信查询和工具查询五种方式。机动车违章查询有五种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5、交通违章查询工具,输入车牌信息查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对于扣分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对持证人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的,实行记分管理,并在驾驶证或驾驶证登记资料中记载。对超过违章、事故记录分数规定的,依法分别进行交通法规教育、考试和处罚。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书面申报原因并登报声明,30天后,由车辆管理所审核补发新证。
第二十七条车辆管理所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登记资料中注明: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超过换证时限1年以上的;
(四)涂改、冒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接受违章或事故处理的;
(六)持有两个以上驾驶证的;
(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
(八)本人或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第二十八条吊销和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登记资料保留两年后销毁。
对于驾驶证扣分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认定的,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意见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证人应当到车辆管理所换证。车辆管理所应结合审验对持证人进行身体检查、审核违章、事故是否处理结束,对审核合格的,应换发驾驶证。
因特殊情况下能按期换证的,应当事先申请提前或延期换证,事先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换证。持证人在换证期间,有义务接受交通法规教育。
第二十三条
持证人在暂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自愿决定是否在暂住地申请换发驾驶证。暂住地车辆管理所对申请人的驾驶证、驾驶证登记资料和暂住证审核后,换发驾驶证。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5、交通违章查询工具,输入车牌信息查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对于扣分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对持证人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的,实行记分管理,并在驾驶证或驾驶证登记资料中记载。对超过违章、事故记录分数规定的,依法分别进行交通法规教育、考试和处罚。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书面申报原因并登报声明,30天后,由车辆管理所审核补发新证。
第二十七条车辆管理所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登记资料中注明: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超过换证时限1年以上的;
(四)涂改、冒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接受违章或事故处理的;
(六)持有两个以上驾驶证的;
(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
(八)本人或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第二十八条吊销和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登记资料保留两年后销毁。
对于驾驶证扣分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认定的,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意见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证人应当到车辆管理所换证。车辆管理所应结合审验对持证人进行身体检查、审核违章、事故是否处理结束,对审核合格的,应换发驾驶证。
因特殊情况下能按期换证的,应当事先申请提前或延期换证,事先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换证。持证人在换证期间,有义务接受交通法规教育。
第二十三条
持证人在暂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自愿决定是否在暂住地申请换发驾驶证。暂住地车辆管理所对申请人的驾驶证、驾驶证登记资料和暂住证审核后,换发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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