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抵扣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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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抵扣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规定的呢?从2017年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制发的《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这项政策主要适用于以下五类人群:一是工薪阶层,如单位的员工、有相应固定单位的人;二是给一些单位做咨询或者设计上的服务要求连续三个月以上的;三是个体工商户业主为自己购买,为员工、雇工购买也是适用人群;四是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的业主;五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为自己购买的。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