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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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上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外地户口上小学报名时,需:1、父(母)携带孩子;2.务工就业证明(社保+劳动合同或企业法人或营业执照);3.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有地址栏的首页和小孩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宅基地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若无房产,须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如: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市房管部门认可的租房合同及唯一居住地证明);6、出生证明;8、预防接种证明和接种已经打完的证明;《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各地情况不同,请以入学当年当地政策为准。现在小学是义务教育,不用交学费和书本费。如果户口不在当地或在当地无房、无社保,这种情况只能交钱上私立学校。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规定,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这样解释好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