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取暖费欠费收取滞纳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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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取暖费欠费收取滞纳金吗?哈尔滨市取暖费欠费是不收取滞纳金的,但是逾期未交纳热费或者拒不交纳热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第四十三条 供热单位向用户收取热费,应当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拒收热费。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逾期未交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以向用户发出催交通知书,用户自收到催交通知书满十五日仍未交纳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区、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或者拒不交纳热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第四十四条 供热单位需退还用户热费或者实行热计量用户按照规定需补交热费的,应当在每年供热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还有不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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