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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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7-06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的可以通过法律援助、聘请律师、询问交警部门等方式,当事人如果遇到的是轻微交通事故,且对交通事故成因没有异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亲亲,你可以说一下详细的情况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摩托车在农村公路上撞上电动三轮车。摩托车超速和没有戴头盔,人受重伤,电动三轮车损坏,人没有事。电动三轮车是农村66岁老人,左转弯,后面的摩托车没有来得及刹车,就从侧后方直接撞上去了,把电动车的侧后门撞坏了。我想问一下,这种事故责任划分。
可能会判定为摩托车全责
可以分析一下具体情况吗?
首先,超速行驶和未戴头盔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可能影响摩托车驾驶员对道路情况的判断和对紧急情况的反应能力。这样的违规行为可能会使摩托车驾驶员在事故中承担一定程度的责任。
根据您的描述,电动三轮车是进行左转弯操作。在正常情况下,左转弯的车辆有责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执行安全的转弯动作,并避免对后方车辆造成危险。然而,由于事故描述中提到摩托车从侧后方直接撞上电动三轮车,这意味着摩托车可能没有及时注意到电动三轮车的转弯行为,或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事故,这也可能对摩托车驾驶员负有一定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摩托车驾驶员可能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因为他们的超速和未戴头盔行为可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律师,你好,我在补充两点,就是现在不确定摩托车是不是超速,假设摩托车没有超速的情况下,而且我家老人电动三轮车左转的地方是农村公路,中间有虚线,但是那没有路口,是在我们地头上,这种情况下的下责任怎么判定?
如果摩托车在接近电动三轮车时,电动三轮车已经开始左转,并且摩托车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避免事故,那么电动三轮车可能承担部分责任,因为左转的车辆在转弯过程中有义务注意后方交通情况。
如果电动三轮车已经完成大部分左转动作,而摩托车在此时的速度过快或没有足够的反应时间来避免事故,那么摩托车可能承担更多责任,因为直行的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具有优先权。
是这样的,我们家老人的电动三轮车其实已经完成了左转动作,到了对侧,就是虚线东侧的路上,所以说这个摩托车他本来想加速超过去,但是没有绕过去,就撞上去了,所以说他俩的交通事故全部发生在了黄线对侧的道路上。
亲亲,那是摩托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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