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艺术美的主体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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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1
如何理解艺术美的主体根源
1、艺术美是指各种艺术作品所显现的美。艺术美作为美的一种形态,它是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产物。艺术家的创作活动作为一种精神生产活动,从本质上说,也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定向化活动。因此,艺术美也就是人的本质力量在艺术作品中通过艺术形象的感性显现。是指存在于一切艺术作品中的美,是艺术家按照一定的审美目标、审美实践要求和审美理想的指引,根据美的规律所创造的一种综合美。 2、艺术美就是艺术形象之美。人们只有通过对艺术形象的欣赏,才能够感受到艺术作品之美。人们说,任何艺术形式都不能离开艺术形象的描绘,没有了形象,那艺术本身也就不存在了。艺术形象是根据现实生活中各种现象加以艺术概括所创造出来的具体生动图画,它是广泛多彩的。不能把艺术形象,仅仅理解为人物形象,那些动人的景色、欢乐或哀痛的思绪,一幅熙熙攘攘的生活图画、一种气氛、一种情趣等,他们都是艺术形象。 如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表现出压抑、痛苦、忧郁、希望、挣扎、激奋、斗争、挫折,表现出不屈不挠的意志和最后的欢乐,这些思想感情所构成的音乐形象,就是艺术形象。当然它是诉诸于听觉、想象中的形象。3、自然界中各种事物的形态特征被人的感官所感知,使人产生美感,并引起人 们的想象和一定的感情活动时,就成了人的审美对象,称为美的形式。如:各种曲线,各种对称图形、各种富有变化而和谐的形体、面孔、声音和色彩。 4、艺术形象是艺术活动中客体的再现与主体的表现的统一。 “客体再现”,即艺术家在创作的时候,如实地描写事物的客观形态,是客观的现实生活再现于艺术作品中。再现固然要描绘得像生活本身那样生动可悲、可信,但再现决不是照相式的有闻必录,而要经过艺术家的选择、提炼、集中和概括,甚至在再现时允许有某种变形,即在再现过程中已体现了艺术家的创作性劳动。 “主体表现”,就是艺术家把自己对生活的认识、评价,把自己的内心感受、思想倾向、爱与憎,把自己所肯定的或否定的情感态度,甚至自己的意志、冲动等等,都熔铸于形象之中。 对于一个具体形象来说,有的虽侧重于对客体的再现,有的则偏重于对主体的表现。但它们都是再现与表现的统一。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主要在于见了十八世纪的法国社会现实。他通过大量真实的艺术形象,再现了资产阶级的胜利和封建阶级的衰落,不可避免的社会现实和历史趋势。但另一方面,他也在这些艺术形象中表露了自己的情感、态度,表现了自己对末落贵族的惋惜,对资产阶级的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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