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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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一、争取孩子抚养权该如何举证
离婚诉讼中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围绕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收集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8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二、未婚先孕孩子出生后男方能争取抚养权吗
未婚先孕孩子出生后男方能争取抚养权。只要男方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比女方存在经济上的优势;或者是男方可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足够时间的陪伴和照顾,且孩子也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那么男方就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三、男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男方可以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存在下列优势条件或者对方存在下列不利条件:
1、提供女方的治疗记录证明女方患有恶性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跟她一起生活。
2、证明女方有满足孩子生活的条件,但是却不管孩子的。
3、证明女方有其他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况存在,如果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等。
4、证明自己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无法生育。
5、证明孩子一直跟随自己生活,贸然改变孩子生活环境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6、证明女方再婚后又生育了孩子,但自己并没有其他孩子。
7、证明自己的综合条件优于女方,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更利于其健康成长。
8、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了,可以让孩子说明更愿意跟随自己生活。
9、如果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法,证明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一、争取孩子抚养权该如何举证
离婚诉讼中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围绕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收集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8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二、未婚先孕孩子出生后男方能争取抚养权吗
未婚先孕孩子出生后男方能争取抚养权。只要男方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比女方存在经济上的优势;或者是男方可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足够时间的陪伴和照顾,且孩子也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那么男方就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三、男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男方可以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存在下列优势条件或者对方存在下列不利条件:
1、提供女方的治疗记录证明女方患有恶性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跟她一起生活。
2、证明女方有满足孩子生活的条件,但是却不管孩子的。
3、证明女方有其他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况存在,如果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等。
4、证明自己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无法生育。
5、证明孩子一直跟随自己生活,贸然改变孩子生活环境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6、证明女方再婚后又生育了孩子,但自己并没有其他孩子。
7、证明自己的综合条件优于女方,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更利于其健康成长。
8、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了,可以让孩子说明更愿意跟随自己生活。
9、如果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法,证明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