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做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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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做是否可以要根据具体确定,如果是需要退税的,那么是否办理由自己决定,但是如果是需要缴税的,则必须要办理。
一、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1、单独计算。2022年纳税人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到综合所得,单独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单独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需要将全年取得的一次性奖金分摊到每一个月,然后根据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我国税法改革后,纳税人平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属于预缴税费,次年需要对本年度预缴税费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根据汇算清缴结果对预缴税费多退少补。由于年终奖应纳税范围归为工资、薪金所得,所以纳税人取得的年终奖也会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个税。具体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全年综合所得-起征点-专项扣除-附加专项扣除等)*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12月所得税要不要计提
所得税12月需要计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昆明个税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
对有多处收入、年度中间享受扣除不充分等很难在预扣环节精准扣缴税款的,税法规定需办理汇算清缴。包括:纳税人申请退税的;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的;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一、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1、单独计算。2022年纳税人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到综合所得,单独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单独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需要将全年取得的一次性奖金分摊到每一个月,然后根据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我国税法改革后,纳税人平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属于预缴税费,次年需要对本年度预缴税费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根据汇算清缴结果对预缴税费多退少补。由于年终奖应纳税范围归为工资、薪金所得,所以纳税人取得的年终奖也会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个税。具体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全年综合所得-起征点-专项扣除-附加专项扣除等)*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12月所得税要不要计提
所得税12月需要计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昆明个税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
对有多处收入、年度中间享受扣除不充分等很难在预扣环节精准扣缴税款的,税法规定需办理汇算清缴。包括:纳税人申请退税的;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的;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