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产证如何开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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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产证开证明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到本地房管局进行房产查档,缴纳房产查询费后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外地户口需到户籍所在地房管局查档。
一、房产证挂失如何补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补办流程如下: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二、房产证丢了可以卖房子吗?
1、房产证丢了的房子能卖。但要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查询,由房屋登记机构出具房屋产权证明,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刊登公告,一个月后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可以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补证,从而即可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程序。办理补证和转移登记这两个程序可以同时完成。
2、房产证丢了,房子一样可以卖,需要先补办房产证,房屋权利人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房屋权利人到房产档案馆查档,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房屋权利人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待遗失声明见报后,房屋权利人持报刊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即可向测绘所申请勘丈;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遗失登记发证手续;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房屋权利人将收到领证通知,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即可。
三、户口本怎么办理
户口本的办理流程如下:
1、户主或者委托人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者到可以办理户籍的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本;
2、公安局办证中心或者派出所核实后就会发放户口簿。
四、办理户口本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子女的出生证;
4、房产证;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五、户口本丢了补办的流程如下:
1、由户主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填写申请表;
2、户口本上有关人员均需带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3、提交申请报告后并上交其他辅助材料;
4、缴纳工本费即可。
总之,户口本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者到可以办理户籍的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当事人需要带上相关材料如申请人身份证、子女的出生证等。如果户口本丢了,需要户口本上有关人员均需带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十八条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一、房产证挂失如何补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补办流程如下: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二、房产证丢了可以卖房子吗?
1、房产证丢了的房子能卖。但要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查询,由房屋登记机构出具房屋产权证明,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刊登公告,一个月后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可以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补证,从而即可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程序。办理补证和转移登记这两个程序可以同时完成。
2、房产证丢了,房子一样可以卖,需要先补办房产证,房屋权利人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房屋权利人到房产档案馆查档,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房屋权利人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待遗失声明见报后,房屋权利人持报刊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即可向测绘所申请勘丈;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遗失登记发证手续;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房屋权利人将收到领证通知,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即可。
三、户口本怎么办理
户口本的办理流程如下:
1、户主或者委托人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者到可以办理户籍的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本;
2、公安局办证中心或者派出所核实后就会发放户口簿。
四、办理户口本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子女的出生证;
4、房产证;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五、户口本丢了补办的流程如下:
1、由户主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填写申请表;
2、户口本上有关人员均需带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3、提交申请报告后并上交其他辅助材料;
4、缴纳工本费即可。
总之,户口本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者到可以办理户籍的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当事人需要带上相关材料如申请人身份证、子女的出生证等。如果户口本丢了,需要户口本上有关人员均需带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十八条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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