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上年亏损120万元,按税后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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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3-04
本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上年亏损120万元,按税后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依据《企业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企业税后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额不超过10%的税后利润,即本年净利润500万元的10%,法定盈余公积为50万元,上年亏损120万元不计入法定盈余公积。法律分析:《企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据本法的规定,依照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确定企业的会计利润和税后利润,按照本法的规定,从企业的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