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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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护接零的供电系统中,为防止保护零线断线而产生的危险,将保护零线在线路的终端,分支点在一次重复接地称为重复接地。
当电源总容量在100KW(KVA)以上的发电机或变压器供电系统的重复接地电阻小于10欧,电源总容量在100KW(KVA)以下的发电机或变压器供电系统,重复接地电阻小于30欧。
重复接地电阻要求如下:
1、其材质与规格的技术要求同前。
2、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我国南方地区气候潮湿要求不大于4欧姆。
3、重复接地的主导线应与零干线截面相同,不小于相线截面二分之一。
4、除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线路中间和终端处也要作重复接地,一般重复接地不少于三处,如主干线超过1Km,还必须再增加一处重复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