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广州买房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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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党费比例
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5,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成都二套房首付
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苏州二套房首付
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按照市政府最新调控要求,经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相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如下进一步要求。(一)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50%。(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广州市积分入户条件
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广州市积分入学条件
各区积分入学条件:天河区:申请积分入学须符合以下条件(12为必须项,后三项至少有一项符合):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2.持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满一年;3.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住所;4.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5.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越秀区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我区统筹安排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1、现居越秀区并已连续居住满五年、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五年并在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2、在越秀区从事消毒站、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城市管理服务、在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及其下属街道从事来穗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连续两年以上、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保累计两年以上并在缴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3、在越秀区居住并获得 “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荔湾区一、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积分制入学时,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2、在我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二、其随迁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 截止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已入读小学的,不属于本办法规定范围。海珠区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一、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2、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3、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二、申请人随迁子女须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积分制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尚未入学。白云区一、来穗人员申请人条件:1、申请人及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不含外国籍、港、澳、台地区)。2、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在我市办理并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3、申请人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通过白云区辖内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二、申请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条件:(申请积分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无入学记录的适龄儿童。黄埔区一、必须符合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2、持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满一年(截止至今年8月31日)。二、至少有一项符合条件1、在黄埔区有合法稳定住所;2、在黄埔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3、在黄埔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4、申请入读初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在黄埔区就读且今年小学毕业。番禺区一、来穗人员(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广州市办理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至当年8月31日),其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任意一项目发生在番禺区。二、其随迁子女,即适龄入学申请人(以下简称“入学申请人”),须符合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不接受“积分制”转学或插班的申请。增城区在我区连续居住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以辖区内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从化区在从化区居住和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保、且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至今年8月31日止)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不含外国籍、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花都区参加花都区积分入学的三项必备条件是:1、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2、在我市就业(就业人员须进行就业登记,如需了解可咨询各镇街劳动中心和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或创业(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可咨询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3、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之一。
党费比例
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5,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成都二套房首付
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苏州二套房首付
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按照市政府最新调控要求,经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相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如下进一步要求。(一)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50%。(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广州市积分入户条件
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广州市积分入学条件
各区积分入学条件:天河区:申请积分入学须符合以下条件(12为必须项,后三项至少有一项符合):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2.持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满一年;3.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住所;4.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5.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越秀区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我区统筹安排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1、现居越秀区并已连续居住满五年、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五年并在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2、在越秀区从事消毒站、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城市管理服务、在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及其下属街道从事来穗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连续两年以上、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保累计两年以上并在缴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3、在越秀区居住并获得 “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荔湾区一、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积分制入学时,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2、在我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二、其随迁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 截止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已入读小学的,不属于本办法规定范围。海珠区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一、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2、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3、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二、申请人随迁子女须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积分制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尚未入学。白云区一、来穗人员申请人条件:1、申请人及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不含外国籍、港、澳、台地区)。2、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在我市办理并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3、申请人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通过白云区辖内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二、申请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条件:(申请积分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无入学记录的适龄儿童。黄埔区一、必须符合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2、持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满一年(截止至今年8月31日)。二、至少有一项符合条件1、在黄埔区有合法稳定住所;2、在黄埔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3、在黄埔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4、申请入读初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在黄埔区就读且今年小学毕业。番禺区一、来穗人员(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广州市办理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至当年8月31日),其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任意一项目发生在番禺区。二、其随迁子女,即适龄入学申请人(以下简称“入学申请人”),须符合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不接受“积分制”转学或插班的申请。增城区在我区连续居住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以辖区内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从化区在从化区居住和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保、且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至今年8月31日止)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不含外国籍、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花都区参加花都区积分入学的三项必备条件是:1、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2、在我市就业(就业人员须进行就业登记,如需了解可咨询各镇街劳动中心和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或创业(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可咨询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3、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