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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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6-25
西安邮电大学招生简章
您好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西安邮电大学是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由陕西省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邮政局共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邮电大学,学校代码:11664(部标)。第四条 学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红专南路2号(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18号(长安校区)。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邮电大学。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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