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音乐?
音(Ton)是一种物理现象。物体振动时产生音波,通过空气传到耳膜,经过大脑的反射被感知为声音。人所能听到的声音在每秒振动数为16-2000次左右,而使用到音乐中的音(不含泛音),一般只限于每秒振动27-4100次的范围内。音的高低、强弱、长短、音色取决于物体振动的状态。
音色(Tone-color)指音的感觉特性。发音体的振动是由多种谐音组成,其中有基音和泛音,泛音的多寡及泛音之间的相对强度决定了特定的音色。
共鸣(Resonance)当一个发音体振动时,引起了其它物体的振动,并发出了声音,这种振动就是共鸣。
基音(Fundamentaltone)物体振动时所发出的频率最低的音,其余为泛音。也就是发音体整段振动。基音决定了音高。
泛音(Harmonicovertone)除了发音体整体振动产生的基音外,其1/2、1/3、1/4等各部分也是同时振动,比如:当奏大提琴的最低音C音时,弦的振动里就包含了图示的那种振动。泛音的组合决定了特定的音色,并能使人明确地感到基音的响度。乐器和自然界里所有的音都有泛音
音高(Pitch)用一秒钟的振动数来表示。频率次数多者音高,频率次数少者音低。将每秒振动440次的声音定为“a”,是目前国际通用的标准音。
音名(Pitchname)指西洋乐制中代表固定音高的名称。这些名称因国家而异。被广泛采用的是:CDEFGAB。
唱名(Syllablenames)音阶上各音的名称。通常使用1do、2re、3mi、4fa、5sol、6la、7si。大调的主音用1do,小调的主音用6la。
音域(Compass)指某人声或乐器所能达到的最低音至最高音的范围。
调性(Tonality)指调式类别与主音高度。如:C大调、d小调。在乐曲中,主音处在旋律、和声的核心,其它音与之发生从属关系最后中止在主音上。这样的乐曲就成了有调性的乐曲。
音阶(Scale)调式中的各音,从主音开始,按照音高次序排成音列。根据调式所包含的音的数量可分为:“五声音阶”、“七声音阶”等。音阶由低到高叫做上行,由高到低叫做下行。
五声音阶(Pentatonicscale)由五个音构成的音阶。多用于民族音乐的调式。如:do、re、mi、sol、la、(do)。
大调(Majormode)调式的一种。其音阶除第三、四两音间与第七、八两音间为半音外,其余均为全音。大调的色彩通常比小调明朗。
小调(Minormode)西洋小调式的简称,有“自然小调”、“和声小调”、“旋律小调”三种形式。小调的色彩一般较大调黯淡,常用来表达悲哀、忧郁的情绪。
纯律(Justintonation)与十二平均律不同。音阶中各音与主音的关系均为纯音程。由于这样形成的半音无法分平均,所以不能随便转调,由于使用不便,现在较少使用。
主音(Key-note)调式音阶里的第一音。
十二平均律(Temperament)音律的一种。把一个八度音均分为十二个半音,半音的音程都是相等的。这一律制的理论最早由中国明代大音乐家朱载育确立。钢琴、竖琴等乐器均按此律定弦。
在西方,十二平均律起源于16世纪,到了18世纪被普遍采用。
半音、全音(Semitone、Wholetone)将一个八度音分成十二等份,每一份为半音,两个半音相当于全音。半音相当于小二度,全音相当于大二度。
协和音程与不协和音程(Consonant,Dissonance)根据协和的程度可分为完全协和音程(纯1、4、5、8度)和不完全协和音程(大、小3、6度)。除此之外都是不协和音程。
音程(Interval)指两音之间的距离。计算音程的单位称“度”,两个音之间包括几个音节就称几度。度数相同的音程又因为其所含半音和全音的数目不同而有纯、大、小、增、减等区别。
音区音的高低范围。不同音区的音在表达思想感情时各有不同的功能和特点。
和声两个以上的音按一定规律同时结合。和弦进行的强和弱、稳定与不稳定、协和与不协和,以及不稳定、不协和和弦对稳定、协和和弦的倾向性,构成了和声的功能体系。和声的功能作用,直接影响到力度的强弱、节奏的松紧和动力的大小。此外,和声的音响效果还有明暗的区别和疏密浓淡之分,从而使和声具有渲染色彩的作用。
复调两个或几个旋律的同时结合。不同旋律的同时结合叫做对比复调,同一旋律隔开一定肘间的先后模仿称为模仿复调。运用复调手法,可以丰富音乐形象,加强音乐发展的气势和声部的独立性,造成前呼后应、此起彼落的效果。
调式从音乐作品的旋律与和声中所用的高低不同的音归纳出来的音列。这些音互相联系并保持着一定的倾向性。而调性则是调式的中心音(主音)的音高。在许多音乐作品中,调式和调性的转换和对比,是体现气氛、色彩、情绪和形象变化的重要手法。
音乐通常表述为:
1、
音乐是听觉艺术。音乐是听,这是音乐的本质。
2、
认识音乐和音乐美的起点,是音乐的感性材料。
3、
音乐的音响标志着它的存在。
4、
对音乐的本体研究,是有关音乐感性材料、形式构成规律以及如何表达内容等问题的研究。
对“音乐”
的不同表达方式有——
“乐本体”的表达方式:“音乐文化”、“音乐就是一种文化”、“音乐作为人类文化行为方式”。音乐存在三要素是行为、观念、形态;
“音本体”的表达方式:“纯音乐”、“音乐本身”、“绝对音乐”。音乐构成三要素:节奏、旋律、和声。
“音本体”观念就是视音乐为“音响及其运动形式”。将音乐感性材料上的特殊性视为音乐的本质。进而认为音乐是自律的。将音乐的存在视为音响形态上旋律、节奏、和声这“三要素”的存在。“音本体”观念在音乐经验和音乐教育中的局限表现在:忽视音乐在人类各类文化事项中具有多种功能;强调审美欣赏中的聆听(“以审美为核心”),立美训练不足;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多元文化价值观的建立。“音本体”观念在理论研究中的局限表现在:忽视在多元文化环境中、在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有大量性质各异的音乐事例;强调重视音乐形态分析,轻视对音乐整体文化现象的把握;缺乏对音乐学在音乐学科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