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店面是转租,合同上写提前一个月交半年房租,我不准备再租,但是目前还没有转出去,房租到月底才到期,房东今天就让我帮出去,还不给我拿店里东西,押金还不退,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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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5
因为店面是转租,合同上写提前一个月交半年房租,我不准备再租,但是目前还没有转出去,房租到月底才到期,房东今天就让我帮出去,还不给我拿店里东西,押金还不退,合法吗
您好
您好
不合法的
要按照合同上面的约定来的
她不讲理,就懒店里
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是:1、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2、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3、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4、在双务合同中,债务人表示拒绝履行后,不得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作为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这边看不了的
您可以先和对方协商
协商无果的您可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协商不了,我说一个月一个月交,她不同意
那您可以直接起诉
而且月底房租才到期
今天就让交房租,要不就让我们走,东西还不给拿
直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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