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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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增值税率的13%。当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6%,10%,6%,0%等。适用16%税率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0%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适用6%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0%税率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增值税率的13%。当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6%,10%,6%,0%等。适用16%税率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0%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适用6%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0%税率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