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什么时候给女方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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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前哪天给结婚彩礼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所以如果男方和女方的家里都很忙,时间紧张的话,也不一定非要选择一个正式的场合和时间送聘礼,两家可以商议一个大家都方便的时间,男方把彩礼送到女方家里即可,毕竟是要彰显男方的态度的时刻,只要彩礼和礼数到位了,时间基本上就不会那么重要。
一、彩礼给父母还是子女
目前来说,我国法律上对彩礼的归属并未做出相应的明确规定,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彩礼的定义上看,是给女方父母的,毕竟旧时儿女的婚事都是父母决定,彩礼钱也就当归父母。随着时代的变化,一般是男方将聘礼钱交给女方父母之后,大部分的父母都会再将彩礼钱返还给自己的女儿,就以上内容得出,彩礼钱原来的归属于女方父母的,只是现在大多数父母都赠与给了子女作为自由支配的个人财产。
二、女方家的彩礼钱属于谁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彩礼的分割问题,也是法院支持的情形,有三种,①未办理结婚证的;②已经办理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给付的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些都是说的结婚前的彩礼,对于婚礼上和婚后的赠予彩礼怎么分割并没有规定。
大家都知道,婚礼上的彩礼也是非常普遍的,双方父母的大红包、金银饰物或者亲友的礼金这些的赠予,都是归类于彩礼的。那么怎么分割呢,一般情况,①陪嫁的财物是属于女方的;②婚礼上的彩礼或者礼金,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后办理的,那么婚礼上的礼金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彩礼的话,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话,那就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予,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是要平均分配的;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前举办的,这些彩礼或者礼金就是女方收取的归女方,男方收取的归男方。
根据有关规定,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后的赠予,没有明确归个人的就是共同的,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个人自己出资购置、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是可以有所差别的,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比如:女方的化妆品、衣物等等、男方的衣物、手表等,这些虽然有些也是价值不菲,但是属于个人物品的还是不参与分配的。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婚礼上或者婚后的彩礼,在离婚时的处置都是由结婚证的办理时间决定的,办理之前和办理之后是不同的,也就是法定的夫妻关系的建立和婚礼的举办时间前后顺序很重要。
三、结婚一年离婚彩礼退吗
作为我国的婚姻传统,结婚的时候男方会给女方一定的彩礼。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男女之间越来越不愿意“凑合”,离婚率一直在提高。那么如果只结婚了一年便离婚了,这笔彩礼在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吗?需要从以下几种情况分析。
首先,是能够退回的情况。这种情况分为两种,一是领了证,第二种是没有领证。第一种情况下男女双方只是形式上的结婚,像是很多农村地区只是摆了酒席就算做结婚,但是并没有领证的,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
第二种就是已经领证结婚了,成为了法律上认可的夫妻,但是结婚后男女双方并没有像普通夫妻一样生活在一起,没有履行过夫妻的义务的,一年后离婚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还有一种情况是是考虑到部分农村落后地区的现实情况,有的地区娶媳妇比较困难,男方为了娶到女方往往会花费非常大的代价。所以法院在这个时候也会考虑到这一点,如果男方或者男方的家庭就是因为这份彩礼,背负上债务,或者花光积蓄,经济变得十分困难的,法院会要求女方返回一定的彩礼。但是上述情况下的彩礼并不一定能全额返还,一般法院会要求女方酌情退回。
除了上述的情况,一般来说女方是没有必要退换的。比如说如果是结婚后还在婚内,要求返还彩礼一般是不被支持的。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看法院怎么样判决。
赠送彩礼作为我国传统的习俗,在现代社会往往成为婚前婚后的争议焦点。所以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就应该三思而后行,婚姻不是儿戏,什么方面都要考虑清楚,不然婚姻来得快去得也快,最后撕破脸皮法庭上相见就是十分尴尬的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彩礼给父母还是子女
目前来说,我国法律上对彩礼的归属并未做出相应的明确规定,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彩礼的定义上看,是给女方父母的,毕竟旧时儿女的婚事都是父母决定,彩礼钱也就当归父母。随着时代的变化,一般是男方将聘礼钱交给女方父母之后,大部分的父母都会再将彩礼钱返还给自己的女儿,就以上内容得出,彩礼钱原来的归属于女方父母的,只是现在大多数父母都赠与给了子女作为自由支配的个人财产。
二、女方家的彩礼钱属于谁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彩礼的分割问题,也是法院支持的情形,有三种,①未办理结婚证的;②已经办理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给付的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些都是说的结婚前的彩礼,对于婚礼上和婚后的赠予彩礼怎么分割并没有规定。
大家都知道,婚礼上的彩礼也是非常普遍的,双方父母的大红包、金银饰物或者亲友的礼金这些的赠予,都是归类于彩礼的。那么怎么分割呢,一般情况,①陪嫁的财物是属于女方的;②婚礼上的彩礼或者礼金,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后办理的,那么婚礼上的礼金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彩礼的话,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话,那就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予,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是要平均分配的;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前举办的,这些彩礼或者礼金就是女方收取的归女方,男方收取的归男方。
根据有关规定,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后的赠予,没有明确归个人的就是共同的,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个人自己出资购置、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是可以有所差别的,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比如:女方的化妆品、衣物等等、男方的衣物、手表等,这些虽然有些也是价值不菲,但是属于个人物品的还是不参与分配的。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婚礼上或者婚后的彩礼,在离婚时的处置都是由结婚证的办理时间决定的,办理之前和办理之后是不同的,也就是法定的夫妻关系的建立和婚礼的举办时间前后顺序很重要。
三、结婚一年离婚彩礼退吗
作为我国的婚姻传统,结婚的时候男方会给女方一定的彩礼。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男女之间越来越不愿意“凑合”,离婚率一直在提高。那么如果只结婚了一年便离婚了,这笔彩礼在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吗?需要从以下几种情况分析。
首先,是能够退回的情况。这种情况分为两种,一是领了证,第二种是没有领证。第一种情况下男女双方只是形式上的结婚,像是很多农村地区只是摆了酒席就算做结婚,但是并没有领证的,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
第二种就是已经领证结婚了,成为了法律上认可的夫妻,但是结婚后男女双方并没有像普通夫妻一样生活在一起,没有履行过夫妻的义务的,一年后离婚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还有一种情况是是考虑到部分农村落后地区的现实情况,有的地区娶媳妇比较困难,男方为了娶到女方往往会花费非常大的代价。所以法院在这个时候也会考虑到这一点,如果男方或者男方的家庭就是因为这份彩礼,背负上债务,或者花光积蓄,经济变得十分困难的,法院会要求女方返回一定的彩礼。但是上述情况下的彩礼并不一定能全额返还,一般法院会要求女方酌情退回。
除了上述的情况,一般来说女方是没有必要退换的。比如说如果是结婚后还在婚内,要求返还彩礼一般是不被支持的。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看法院怎么样判决。
赠送彩礼作为我国传统的习俗,在现代社会往往成为婚前婚后的争议焦点。所以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就应该三思而后行,婚姻不是儿戏,什么方面都要考虑清楚,不然婚姻来得快去得也快,最后撕破脸皮法庭上相见就是十分尴尬的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