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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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不一定算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是父母赠与双方的,那么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算是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是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离婚后房子一定是归男方的吗
离婚后房子不一定归男方。如果有约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二、离婚财产和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和房产的分配取决于是否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该财产和房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应该平均分配;如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是一方的个人财物的,那么属于个人所有,是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一方所有,与另一方没有关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离婚后房子一定是归男方的吗
离婚后房子不一定归男方。如果有约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二、离婚财产和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和房产的分配取决于是否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该财产和房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应该平均分配;如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是一方的个人财物的,那么属于个人所有,是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一方所有,与另一方没有关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