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摩托车上牌规定。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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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对拥有已注册登记摩托车的车主,其摩托车按规定每报废一辆,允许购买一辆新的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即车主需先取得摩托车报废更新凭证方可购买新的摩托车上牌。
法律依据:
《关于〈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的实施方案》
一、对拥有已注册登记摩托车的车主,其摩托车按规定每报废一辆,允许购买一辆新的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即车主需先取得摩托车报废更新凭证方可购买新的摩托车上牌。
二、同时对于报废更新的摩托车,要求购买的品牌型号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经市环保部门核准备案的发动机排量在90C以上200C以下的四冲程摩托车。
对拥有已注册登记摩托车的车主,其摩托车按规定每报废一辆,允许购买一辆新的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即车主需先取得摩托车报废更新凭证方可购买新的摩托车上牌。
法律依据:
《关于〈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的实施方案》
一、对拥有已注册登记摩托车的车主,其摩托车按规定每报废一辆,允许购买一辆新的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即车主需先取得摩托车报废更新凭证方可购买新的摩托车上牌。
二、同时对于报废更新的摩托车,要求购买的品牌型号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经市环保部门核准备案的发动机排量在90C以上200C以下的四冲程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