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会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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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起诉几次并无关系。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同意离婚只是法院的一个考量因素。并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如果男方是军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或双方财产、子女问题难处理,第二次起诉法院也不会判离。
一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夫妻之间若是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两年的,经过调解无效后一方坚持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若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如果法院审理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没有修复可能的,一般会准予离婚,否则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