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立法原则

1个回答
空前爵后
2023-03-22 · TA获得超过244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986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339万
展开全部
秦朝的立法原则是法令由一统、事皆决于法、以刑杀为威。
1、法令由一统
这有两层意思,其一是全国都要实行统一的法律令。其二是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
2、事皆决于法
其实这本来是战国时新兴地主“以法治国”的主张。秦朝建立后,仍以此作为指导,加强立法,做到凡事“皆有法式”。
3、以刑杀为威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法网严密,以致人们动辄触犯刑律。其二是严刑重罚。这是商鞅重刑思想的继续和发展。
秦朝法律形式:
1、律
商鞅改法为律。律为当时最主要的法律形式。
2、令(制、诏)
秦始皇曾宣布: “命为制,令为诏。 ”当时命、制、令、诏,从法律意义上说并无区别。律与令经常并列使用。
3、式
“式”作为一种法律形式,最早出现于秦,如上述《封诊式》,其中也有对司法官吏“治狱”的要求。
4、法律答问
《法律答问》对秦律的某些条文、术语和律义以问答的方式作了明确的解释。这对正确运用法律,更有效地贯彻立法意图,具有重要作用。
5、廷行事
是司法审判的成例。《法律答问》中多次提到“廷行事” ,这说明《廷行事》在当时的司法实践中已成为律文之外可以援引的成例。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