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了,周六周天要在学校补课,学校说要收费,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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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假期补课不违法
**因为国家对此没有法律规定**。但教育局明确要求除高三外,各学校不得利用假期补课,学校补课实行三愿原则,即学生自愿、家长自愿、教师自愿。如果高三学生不愿意补课,可以直接向老师和学校说明不参加补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雇:
-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 体罚学生;
- 教育不改;
- 品行不良;
- 侮辱学生,影响不良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12-23
高三了,周六周天要在学校补课,学校说要收费,这合理吗?
# 学校假期补课不违法
**因为国家对此没有法律规定**。但教育局明确要求除高三外,各学校不得利用假期补课,学校补课实行三愿原则,即学生自愿、家长自愿、教师自愿。如果高三学生不愿意补课,可以直接向老师和学校说明不参加补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雇:
1.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 体罚学生;
3. 教育不改;
4. 品行不良;
5. 侮辱学生,影响不良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国家有明确规定中小学校不能对学生补课是有偿收费的情况的禁止,如果是无偿的,不收取任何费用,义务教学补课,是允许的。
只要是学校以自己名义组织、要求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无论补课是由学校还是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在校内还是校外进行,都构成学校组织、要求有偿补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