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设计人员需要到施工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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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设计交底时设计单位一般要到现场的
2、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设计单位也要到现场解决处理的
3、有专项方案需要专家论证的,设计单位也要到现场的
4、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设计单位也要到现场垢
5、有质量事故,设计单位也要到现场的
6、特别重大的工程,建设单位要求有驻场设计人员时,设计单位也要有人常驻现场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5-16
设计院设计人员需要到施工现场吗
1、设计交底时设计单位一般要到现场的
2、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设计单位也要到现场解决处理的
3、有专项方案需要专家论证的,设计单位也要到现场的
4、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设计单位也要到现场垢
5、有质量事故,设计单位也要到现场的
6、特别重大的工程,建设单位要求有驻场设计人员时,设计单位也要有人常驻现场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大部分设计图和实际情况不符合,不能按图施工时,应如何追责设计单位?
通常来说,工程图纸包括招标图纸和施工图纸,招标图纸一般介于设计与施工之间,适用于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情形。施工阶段,一般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发包人承担提供施工图纸的义务。若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数量、内容等提供施工图纸,导致停工等损失的,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由此造成费用增加的,发包人承担增加的费用,且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但是,承包人有合理的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未尽到合理审慎义务的,同发包人按照各自责任比例,合理确定停工损失承担方式。本文引用案例对此进行说明。当然,发包人在对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后,若因设计单位原因所致,其有权依照《合同法》第280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和相应的合同约定,对设计单位进行索赔。
【索赔依据】1.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1.6.1项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者工期延误的,按照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约定办理。第7.5.1项 在合同履行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者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者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
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都没有明确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应常住工地,但施工过程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有相关依据吗?谢谢!
家对设计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设计单位提供几次服务,但是、保证设计质量,作为建筑责任主体,设计单位有责任义务为合同委托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 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 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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